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3年10月16日 14:35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程,学校定于2023年10月17日、19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药类学院督查

时  间:2023年10月17日(周二)上午8点30

地  点: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厅

参会人员

1.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

2.参会学院(中医学院、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中医临床学院、第二中医临床学院)

3.参会学院书记或院长、教学院长、自评报告撰写者

检查安排:

1.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汇报学校自评报告;

2.参会学院负责人汇报学院自评报告;

3.戴书记质询自评报告相关情况。

(二)非医药类学院督查

时  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上午8点30

地  点:一办公楼一楼会议厅

参会人员

1.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

2.参会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3.参会学院书记或院长、教学院长、自评报告撰写者

检查安排:

1.参会学院负责人汇报学院自评报告;

2.戴书记质询自评报告相关情况。

二、学院负责人汇报自评报告内容

各学院负责人使用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自评报告体例参照之前通知发放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准备自评报告及汇报材料(对汇报内容有疑问,如需沟通,请联系教评处余炼副处长,电话:13574889841),请各学院将汇报PPT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拷贝至会场设备中,并请携带自评报告纸质版10份至会场,交由监督检查工作组查阅。

2.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自评报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6 日下午2点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邮箱jpc@hnucm.edu.cn。

3.此次会议内容重要,请各学院参会人员在指定参会时间前15分钟完成入场;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联系人:罗闳丹   电话:18900739801

附件:参会回执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5日

附件

参会回执

学院:


序号

姓名

备注

1



2



3



4



5



6



备注:请各学院将回执于 10月 16 日 下午 2:00 前发送至邮箱jpc@hn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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