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尼泊尔中国药学会邀请,我院夏新华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1日赴尼泊尔加德满都执行参加尼泊尔中国药学交流会议任务,停留3天。
出国人员完成任务后按期返回,现就其实际出访日程,出访报告,执行八项规定等规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以下部门联系。
药学院办公室:0731-88458227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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