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培养过程管理,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文件<关于深化研究生改革的意见>》(教研〔 2013〕 1 号) 以及《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校行研字〔 2017〕 19 号) 有关规定, 2023 届( 2020级、 2015 级 5+3 及其他年级符合条件者) 研究生中期考核即将在本学期进行,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本次考核进行督查,有关事项如以下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2015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