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22〕15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行研字〔2022〕10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工字〔2022〕11号)文件精神,本院于9月1日-9月9日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并于9月10日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参评对象材料进行了初评。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有5名博士研究生、8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报,根据审核及评分结果,现将“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详细评分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1日-2022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374829122。
(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