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工字〔2022〕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通知》和《研工字〔2022〕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院于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申请以及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374829122。
药学院学生管理科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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