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工字〔2021〕21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通知》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之星奖学金评选细则》,学院于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药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的申请以及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学生科反映。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458248。
药学院学生管理科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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