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开展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经导师本人申请,学院科教科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6日
公示期间,若申请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小溪 0731-88458925
附件:《药学院2023硕士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汇总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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