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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8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06月25日 20:14  点击:[]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8 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范学校全制本科生工作护学与考生合法权益华人民和国教育华人国高等和教育“依法治”的求,结合学校实情况,制定本章

第二条学校湖南中药大学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10541;办学类公办学校址: 含浦校区: 南省长沙市麓区含浦科教产园学士路 300 校区:湖省长沙市雨花区山中路 113 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 24 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 16 所附属医院,5 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2 个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3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

2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7 个,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4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7 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五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全日制本科毕业书和学位


 

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

第二章组织机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检监察室领导队的招录取监小组,全程监督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2018 年面向全国 31 (直辖市、自,下同) 详细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文理科以各高校招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外语教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男性别不限护理学业建男生身低于 1.68 米,女身高不低于 1.58 米。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无目加试和口试要

第十三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招生体检表记的信息为育部《普通等学体检工指导执行录新生入后将进行体检复,不符合标准的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 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档比湖南省档比例不超过 105 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 120。

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专业清”的原则。具体程序为:将进档考生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轮次的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轮次结束后,余下未录取的考生和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再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以此类推,逐一进行后续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轮次录取完成后仍有考生未录取、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未录取考生中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语数外总分及单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 BB,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 4C1 合格。录取江苏省考生时,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将同分考生按照语数外三门不含附加分的总成绩即江苏省考生


 

档案中的“语数外不含附加分”项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再根据同分考生必测科目等级的高低、选测科目等级的高低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先后顺序根据单科成绩分别排序,最终确定录取的先后顺序。

实行高等学校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校认可生源高校招生主管部的加分政以包附加分最终投档总分作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非应届考生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收费标准、奖助金及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设有新奖学新生奖金的评定《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8 级全日制科新生奖学金评办法相关规

最高奖励金额 5000 元。考生可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评定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二十奖学金学金学校设国家奖学国家志奖学学金校级创业中医

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仁和爱心助学金、鸿发嘉华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


 

源康创新创业资金、颐而康·中针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索菲亚助学金、沪湘励志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

1000~8000 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地址省长市岳麓含浦教产业园 300 号,湖南中医药大招生就业处招生公室,邮编:410208, E-mailhnzydzs@163.com。学校招生信息发网站为湖南中医大学招生就信息网,网址:http://zsjy.hnucm.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程适用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8 年全日制本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招生办公室负责释。

第二十程经湖省教育厅审核通后实行学校以关招生作的规定与本章不一致的,以本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8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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